作者|军路君
2022年1月1日,《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》将施行,依据当前披露的信息,军官军士父母及岳父母(军人配偶父母)将享受军队优惠医疗。
对于军队医疗优惠比例,目前很多披露称:急诊门诊减免20%,住院减免50%。
对于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优惠医疗,首先需要就医者本人要有医保卡,并能够在就诊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,方适用军队优惠医疗政策。
对于地方有使用过医保就医结算的职工可能有体会,在门诊就医时,有时医保全报销,个人基本不用付费就能看病拿药;但有时尽管使用了医保结算,却仍需要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。
这就要说到,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。
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,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。还有一种丙类药,基本上属于全自费药,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。
先说说甲类药品。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、临床治疗必需,使用广泛,疗效好,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,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,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。
对于甲类药品100%按照报销比例报销,也就是说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时,对于使用甲类药品的,直接按照医保结算,相当于医保直接给全额报销了,则不再享受军队优惠医疗。
再说说于乙类药品。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、疗效好、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。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,各地有15%的调整权。
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各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,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,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。
也就是说,就医时涉及乙类药品的,基本医疗保险不一定能100%报销,而是个人需要自费负担部分费用。
对于享受军队优惠医疗的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,所享受的优惠,针对乙类药品目录,个人先自付并使用医保结算后,军队医疗机构对个人自费的部分进行优惠。
故而,享受军队优惠医疗的军人父母及配偶父母要有医保,能持医保卡在军队医疗机构挂号就医;军队医疗机构在医保结算后,对属于医保乙类中个人负担的费用,予以一定比例的优惠。
具体文件细节,请静候官宣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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